3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获悉,截至目前,我省11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退费已经退还到位,惠及10.5万户中小微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发布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安徽省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月至4月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由于政策发布时,有的企业已经全额申报缴纳了2月份社保费,这就带来了退费的问题。 ”安徽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负责人说。省税务、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首先为参保单位做享受政策企业划型、确认,再对中小微企业的已缴费款逐一计算审核、生成退费清册,并一一对应核实退费企业账户。对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月份已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全额退还,并将退费结果及时通知参保单位,退费暂从各级备用金中支付,省级及时拨付补足。 “预计2月至6月,全省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159.7亿元,惠及16万户各类企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人表示。(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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