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甘肃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住房公积金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今后西宁市和兰州市两地职工异地购房可进行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并实现多项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成趋势

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川渝等地也都进行了城市间的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合作。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异地之间的公积金合作,特别是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实现了便民利民,有利于促进城市间的人才流动和区域一体化发展。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一个城市群内某地缴存公积金,并不代表就获得了在该城市群其他城市的购房资格。除了互认互贷外,购房者要跨区域使用公积金,首先必须在所在城市拥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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