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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此次港股通标的范围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满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纳入标的范围;二是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其他现有港股通标的范围维持不变。

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可以根据沪港通下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标的范围扩大,是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又一有力举措,对促进两地市场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并将助力内地资本市场实现更高水平双向开放。上交所将会同相关各方抓紧修改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标的扩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相关方案顺利落地实施,预计相关准备时间约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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