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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先行试点“带押过户”

不用还清房贷即可完成二手房过户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小娟)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买卖双方和银行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手续,银行在确保上一笔抵押不落空的情况下办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这意味着,今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武汉就发布了《关于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带押过户在试点银行全面开展。

1月18日,陈女士约好买家、交通银行江汉支行的客户经理,共同向东湖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并在当天顺利完成“带押过户”相关手续。“刚好赶上了新政,太方便了,不用到处借钱结清贷款就可以过户,还能当天收到尾款,可帮我节省了一大笔费用,感谢交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我这下可以放心去三亚跨年了。”陈女士高兴地说。

从落地情况来看,当买卖双方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带押过户”操作便捷,但跨行办理还存在“梗阻”情况。目前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作为试点银行正积极研究探索试点二手房买卖跨行信贷流程,推进“带押过户”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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