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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明确三种办理方式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报4月7日讯 青岛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切实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给市民提供便捷、舒心的服务,近日,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存量房“带押过户”要素,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存量房“带押过户”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创新实践,将改变以往申请人未还清购房贷款不能过户登记的情形。“带押过户”推行后,已抵押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在存量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资金负担重等问题,减轻当事人资金压力,提升交易效率,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

此次通知明确了“带押过户”的三种办理方式,分别是双预告模式、抵押顺位模式和权利义务转移模式。通过优化商品房交易登记流程的方式,为市民卖旧买新缓解资金压力、节省交易时间,尽可能满足市民对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各种需求。目前,青岛黄海公证处和青岛市中公证处已设立“带押过户”代理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6家银行已支持办理同一个银行间的“带押过户”业务。

下一步,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大力推广“带押过户”模式,切实支持我市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青岛市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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