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其中提出,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发改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发改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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