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收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资料图片)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丰人社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现将招收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在我省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二、招收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三、申请程序

见习人员自行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在首页主题服务版块就业见习专栏选择“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右侧区划选择“徐州”,以《2023年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中就业见习基地名称搜索,选择相应见习岗位点击“报名”,待就业见习基地通过审核后,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专栏选择“见习人员确认”,见习岗位和见习协议书提交后,由县人社部门在人社一体化平台审核通过即可进行就业见习。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需在申请见习岗位时需在材料列表上传就业推荐表;

2.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向就业见习基地提交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

3.16—24岁的失业青年需向就业见习基地提交一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见习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公告;2.此次招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六、见习协议期限及生活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均由用人就业见习基地负责,见习人员在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见习人员确认即视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每月可享受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生活补贴(我县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月),并在见习期间享有政府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级就业见习基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9215106

附件:《2023年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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