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政府对参保人有哪些补贴?

答:主要有以下四种补贴:

①正常缴费补贴。参保人按年正常缴费,每人每年享受政府财政补贴30元,直接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②一次性补缴补贴。制度实施当年,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制度实施当年未补缴的,在60岁前也可以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但补缴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③长缴补贴。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例如,参保人缴费满45年,他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应为60+3×(45-15)=150元,比只缴15年的参保人每月多领90元的基础养老金。

④残疾人补贴。对市残联认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即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也可在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