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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在线收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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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 号)第二条
END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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