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17版)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相关资料图)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105.64万元,净资产为11,118.6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656.23万元,净利润1,001.01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03,720.5556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7,316.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9,521.4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2,80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88.53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176.71万元,净资产为3,301.9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3.43万元,净利润-608.01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8.47万元,净资产为1,212.7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06.06万元,净利润50.25万元。

(5)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29.32万元,净资产为419.2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105.98万元。

(6)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992.14万元,净资产为6,537.5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327.52万元,净利润770.81万元。

(7)上海视工坊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工坊”)成立于201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标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及配件的销售等,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59万元,净资产为86.7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6万元,净利润48.14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除伟星股份、化学科技外,其他公司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视工坊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5、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切实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公司可能会继续向视工坊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2,650万元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相关意见;

3、浙江建设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3年5月13日-2024年5月12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致力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让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该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程序和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等。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16: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3年5月4日12:00前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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