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签两用”

新建商品房网签+预告登记联办,安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买房过程中,有没有什么手续是容易被人遗忘或忽视的?向开发商支付了房款,是不是就意味着这套房产属于你了?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度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办,打破办事部门限制和信息孤岛,切实保障购房群众的财产权益。

从昨天开始,嘉兴市本级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进一步提升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便利度。

新系统正式上线

前天上午,市民杨先生购买的新建商品房正在网签系统上签合同,这是确认购房的一个环节。销售员也像往常一样在页面上输入房屋信息,发现合同签订页面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以前没有这个选项的。”销售员小陈指着网页上的“是否预告登记”选项说道。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昨天是系统改造上线的第一天,前两天系统加载测试,与以往不同的重要一点就是增加了预告登记的询问,“以前业主付款签约之后,由开发商到线上进行提交网签备案,待审核确认后,业主需要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预告登记的业务。”市房管中心房地产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新建商品房遗漏了预告登记的环节,尤其是全款购房的业主。

按照以往的操作模式,贷款购房的业主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其中一个环节就是由银行和购房者发起银行预告抵押申请组合业务,也就意味着,这部分房产在“无感”中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而全款购房的业主可能因为不知道需要办理预告登记而忽略了这个环节。

如果不登记,会怎么样?记者咨询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确权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告登记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向登记机关申请的手续,“根据登记对抗原则,预告登记后,法律支持购房者对未建成的房产进行保障,原则上该房产不能被开发商再次销售,也不能被法院查封或作其他处置。”该工作人员表示,预告登记可以理解为购房者对物权效力的一种提前介入。

该负责人也表示,以往一些房产没有进行预告登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需要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比较麻烦,“更多的可能是很多人不知道需要预告登记,以为网签就够了。”近两年来,在房地产市场整体情况低迷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经营不善,面临查封或清算的情况,没有进行预告登记的房产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保障购房者的财产权益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应申请办理的一项业务,考虑到保障购房者的财产权益,去年下半年以来,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就着力考虑依托线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模式,打通数据,实施数据网上流转,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记者了解到,房管部门在优化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网签流程,“在网签的页面,增加了一个内容,询问购房者是否要进行预告登记,将这个手续覆盖到所有购房者。”市房管中心房地产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业务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开展。

如果选择了“是”,那么该房屋的信息在房管部门审核完网签备案后,将通过后台直接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在预告登记申请的材料中,基本信息都已经在网签的时候提供过了,包括购房者的签名,都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发送到我们这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确权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

在接收到购房者发起的申请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将通过短信向购房者自动核发预告登记电子证照,“在此过程中,开发商要向购房者确认是否一并签署预告登记申请,要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物权实现。”该负责人介绍。

同时也要提醒的是,如果在网签时,填写了“否”,没有申请同步办理预告登记,购房者也不用担心,以后需要办理的时候依然可以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单独办理该手续。

据悉,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办改革,通过跨部门合作,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财产安全。“新功能实现了‘走进一家门,办妥两家事’,便利了购房者,也提高了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能力。”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新功能在市本级先行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做法。

N记者 周佩佳 通讯员 谢佳萍 漫画 张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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