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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强监管、提质效”发展理念,坚持成本、目标、问题、结果、应用五个导向,全面建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机制,不断推动实现理念变革、方法突破,助推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

我市在关口前移的基础上,运用“绩效+评审”统筹联动模式,对新增50万元及以上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投入产出比等角度,将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与评审专业知识相融合,提高评估效能。今年以来,市级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05个,金额2.27亿元,取消项目37个,压减预算规模项目59个,维持预算规模项目9个,审减预算1.63亿元,审减率71.8%。

同时,采取“指标设置+资金匹配”方式,严格审核市级部门实施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得分不合格(80分以下)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项目库,对于进入项目库的合格项目,细化资金测算明细,综合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匹配度,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项目822个,涉及资金49.16亿元,审核委员会审减241个,审减金额18.82亿元。

针对预算项目资金开展“一般监控+重点监控”工作,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同时,采取“监控系统+实地监控”方式,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监控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实地监控,及时纠偏止损,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资金安全。2023年,对市级475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监控和110家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监控,发现8个问题,调整6个项目绩效目标,收回预算指标87.85万元。

我市还采取“培训+指导”方式,在增强目标编制人员绩效管理意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其编制目标的技术技巧,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采取“指标完成+资金使用”方式,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在复核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着重复核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效提升绩效自评质量。2023年,对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492个项目和13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涉及资金78.44亿元。

此外,在市级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预算绩效考核“优(良)、中、差、60分以下”的结果,分别按照当年预算原则保障、按3%比例压减公用经费、按5%比例压减公用经费、通报及扣分等进行处理。2023年,对市级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按照15%比例压减财政资金,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全部取消,并通过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发现和收回结余资金278.48万元。

(施财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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