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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场内简称:恒生中小LOF,代码:160922,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在计票日(即2023年2月9日)当日开市起停牌。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不再复牌;如大会决议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业务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次议案,则本基金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复牌及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申请,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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