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0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决议授权内,2023年2月8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下称“申万宏源证券”)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YT697)》,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资料图)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前,公司已累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柒亿叁仟贰佰万元;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总投资额未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授权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YT697)》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
2、产品期限:359天。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申万宏源证券自有资金。
4、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该产品为本金保障性浮动收益凭证,投资到期由申万宏源证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5、提前购回:不可提前购回。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申万宏源证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满足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收益凭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因产品存续期内不可赎回、不可转让,导致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到期前无法变现。
3、信用风险: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申万宏源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收益凭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由于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影响收益凭证业务开展。
5、不可抗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可能导致收益凭证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三)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防范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针对操作人员风险,公司拟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实现投资审批、资金出入账、申购赎回操作的分离,同时由专人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密码并定期修改。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项目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上述公告刊载于相应日期的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相对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等风险投资,公司谨慎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另外,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适度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及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徐汇区房管局”)、上海市徐汇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汇第四房屋征收公司”)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约2,763.68万元。
●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因区域整体规划需要,徐汇区人民政府作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府房征[2022]2号),公司位于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177弄6号房屋(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近日,公司就上述被征收房屋与徐汇区房管局和徐汇第四房屋征收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次被征收房屋,认定建筑面积224.07平方米,预计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约2,763.68万元。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1,998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超过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
此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房屋征收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房屋征收方为徐汇区房管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徐汇第四房屋征收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房屋位于乌鲁木齐南路177弄6号,房屋类型为公有居住房屋,认定建筑面积为224.07平方米。
四、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徐汇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 房屋评估及征收补偿款
该处被征收房屋经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房屋补偿标准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其他补偿和奖励根据相关征收政策和实施方案为依据,预计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约2,763.68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三) 款项支付
协议生效后,乙方搬离原址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补偿价款。
(四)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协议生效。
(五) 交房手续
乙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的1日内将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交甲方报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在协议生效后的15日内搬离原址,在搬离原址后15日内将空房完整移交甲方并办理手续,不得拆除原房屋中的房屋设备和建筑材料。
(六)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收到征收补偿款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房屋征收补偿款2,763.68万元。
六、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被征收房屋未作生产经营用途,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1,998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2日以微信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交所需资料等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收到补偿款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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